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 > 文章 当前位置: 各地 > 文章

彭水县开展禁渔期餐馆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2018-03-22    点击: 次    来源:重庆渔政信息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餐馆专项执法检查
餐馆专项执法检查

  2018年3月16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万足、汉葭、绍庆、高谷辖区经营野生渔餐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餐馆20余家,签订发放《禁渔告知书》和承诺书50多份,每到一处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业主凡有“野生鱼”“江河鱼”的广告牌或菜名的,在禁渔期内必须予以遮挡,同时保证禁渔期内不收购、经营江河野生鱼。
 
  通过执法检查,查获渔获物19.8kg,现场进行了放生,对涉嫌禁渔期非法经营天然水域渔获物案的一家餐馆进行了立案处罚。

上一篇:石柱县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

下一篇:酉阳县大溪司法所加强春耕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推荐阅读
联系《西西网》 | 关于《西西网》
京ICP备2024075223号-3  |   QQ:443594666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媒体村  |  电话:167-294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