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 > 陕西资讯 > 文章 当前位置: 陕西资讯 > 文章

监管部门责成利之星退车退款 车主:不接受退款

时间:2021-07-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引起关注的“某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持续发酵。昨日凌晨,网传的一段车主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的对话录音,牵出了金融服务费的问题。

  4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当天,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

  这段网传的对话录音,牵出了金融服务费的问题。对话中,店方负责人向车主因购车问题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并表态愿立即退款、承担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主表示,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也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目前,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继续加强沟通解决投诉问题。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  

上一篇:西安一拄拐男子乘车难 公交司机将其扶上车

下一篇:扶梯钢盖板湿滑女子摔骨折 交警送医还帮挂号

推荐阅读
联系《西西网》 | 关于《西西网》
京ICP备2024075223号-3  |   QQ:443594666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媒体村  |  电话:167-294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