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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内陆水域3月1日起开始禁渔 为期四个月

时间:2020-03-0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南宁市内陆水域昨起开始禁渔

  为期四个月,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

  执法队在邕宁八尺江查扣非法捕鱼网具

  执法队在邕江查扣的非法捕鱼船只。记者赖有光摄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数十米长的网兜、竹竿等电鱼渔具掩藏在水草丰茂的河边,被巡查的渔政人员发现。昨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联合水上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水上巡查,在八尺江河段发现了一处非法电鱼的渔具,但电鱼人员早已不见踪影,随后,渔政人员将网兜渔具等进行清理。

  为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四个月),南宁市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养殖水域除外)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但是市民在江边进行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等行为是允许的。据介绍,禁渔期内,南宁市1500余艘渔船在3月1日0时起一律停止捕捞作业、封存网具。禁渔期内,南宁市渔业渔政部门将开展水上、陆上禁渔的巡查,对重点水域、市场和餐馆等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捕捞和销售行为,严厉打击电、炸、毒鱼、载客载货等非法捕捞行为,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

  禁渔期内,南宁市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相关水域的执法力度,凡禁渔期间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按照从重处罚原则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将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据悉,南宁市从2011年开始执行禁渔期制度,至今已有10个年头。禁渔期制度目的旨在,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止捕捞作业,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是一项最直接、有效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另据透露,从2018年起,每年的禁渔期内,南宁市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等天然水域都会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也不允许市场、餐馆等销售、收购、经营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对违反者将依照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在内陆水域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市民如发现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可及时拨打南宁市渔政值班电话18076541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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