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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义:两男子缓刑期间违法被撤销缓刑收监

时间:2019-09-23    点击: 次    来源:法治网    作者:文家荣、陆婷婷 - 小 + 大

    法治网讯(通讯员 文家荣、陆婷婷)2019年9月20日,贵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兴义市司法局、兴义市公安局威舍派出所、兴义市威舍镇政法委集中在威舍镇政府会议室召开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会,以张某某、陈某行政违法被收监执行为例做警示教育。

    张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18年6月11日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零四个月,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4月26日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二人在2019年7月25日与胡某某等人打架斗殴,被兴义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及罚款。据此,兴义市司法局依法向兴义市人民法院提请对张某某、陈某收监执行,兴义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7日裁定对张某某、陈某进行收监,执行原判决中的有期徒刑。

    会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文家荣、兴义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林、威舍派出所所长方忠林分别做讲话,并由兴义市司法局社矫股股长郑维亚当场宣读收监执行裁定,文家荣着重强调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张某某、陈某案例做警示教育,要求服刑人员引以为诫,遵纪守法。

    本次学习会,强调了刑法和社矫规定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增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自觉性,进一步防止社矫期间再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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