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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动中央的昆明黑老大孙小果,背后的保护伞是谁?

时间:2019-05-2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长安街知事 - 小 + 大

 

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竟然摇身一变成为夜场黑老大,瞬间引发舆论哗然。

今天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向云南反馈督导情况,特意点到孙小果案,要求办成铁案,并将适时回头看。

 云南省、昆明市均表态称,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孙小果

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完成对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安排,本轮督导原则上一个月,浙江、天津、吉林、江西、湖南、云南的结束日期为4月30日,安徽、广西、海南、贵州、新疆为5月7日至25日不等。

5月22日至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第11至第20督导组督导情况汇报。次日,也就是今天上午,第20督导组组长韩勇向云南省反馈督导情况。

韩勇现任陕西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在反馈会议现场,中央督导组还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该案办成铁案,中央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对此,云南省委表示,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惊动中央督导组的孙小果是何许人也?公开资料显示,孙小果,昆明人,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他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他的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却被保外就医了。

1997年11月,自称“昆明黑社会老大”的孙小果伙同他人对少女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致使张某某负重伤。这次,其罪行包括强奸多名女性,包括未成年人,还具有当众强奸的量刑情节。

除此以外,法院还查明孙小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罪行,经过二审被宣判死刑。

事情发生后,其父母表示震惊、愤慨和谴责,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我们仅是基层的执法者,会有多大的能耐去支持儿子违法犯罪!再说,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

令人吃惊的是,罪行累累的孙小果竟然“死里逃生”——死刑变成了死缓,又经历了多次减刑。媒体报道,起码在2013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此后他还注册经营多家夜店,照片被堂而皇之地挂在夜店开设的公众号上。

直到今年4月,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后,昆明通报称,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成效良好。

死罪难逃的孙小果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亡者归来”? 有媒体称,孙小果有一项“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发明专利,可能助其减刑。而向专利事务所送来相关材料的,正是孙小果的母亲。

孙小果成功“越狱”,有没有人帮他徇私舞弊?他再次成为“黑老大”,背后到底是谁在“撑伞”?

为回应舆论关切,昆明扫黑办日前表示,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正在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可以说,从昆明市到云南省,再到中央督导组,孙小果涉黑涉恶一案已经被置于阳光之下,对相关问题的审查调查,将直接牵动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高度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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