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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共享单车押金不得超过100元 应当日退还

时间:2019-03-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交通运输部昨天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共享单车、网约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同时设置了收取押金的上限,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

  在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新规还规定,运营企业收取的用户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其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用户预付资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免押金成为骑行大趋势时,ofo小黄车则选择逆流而上,在去年6月,在全面范围内分批取消芝麻信用免押金,现在,想要使用ofo小黄车的用户必须交199元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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